2026年01月10日08:24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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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北京1月9日電 (記者孫秀艷)國家醫保局會同財政部1月9日發布《關於做好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個人賬戶跨省共濟工作的通知》,進一步優化個人賬戶共濟政策,打破地域限制,強化家庭互助功能,將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個人賬戶共濟范圍從省內拓展至全國。
通知明確,跨省共濟的適用對象范圍為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的近親屬。共濟關系可由雙方自願建立或解除,參保人醫保關系變動時該關系自動解除,且一人可與多人互建共濟關系。
共濟資金可用於支付被共濟人就醫購藥的個人負擔費用、居民醫保及長期護理保險個人繳費。在共濟額度內,共濟人不能再使用該額度的個人賬戶資金。關系解除后未使用額度返還共濟人賬戶。
國家醫保局相關負責人表示,中央相關文件提出要健全職工醫保個人賬戶的共濟使用功能。前期,國家醫保局指導各省開展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個人賬戶省內共濟已彰顯成效,5年來累計共濟超7.8億人次,金額超1000億元。同時,指導試點省市探索開展跨省共濟,337個統籌地區開通醫保錢包並實現跨省共濟。通知進一步優化跨省共濟政策,實現更大范圍的共濟,讓群眾更加高效、便捷地享受跨省共濟的改革紅利。
通知還對開展跨省共濟資金清算的管理等工作提出了要求。
《 人民日報 》( 2026年01月10日 02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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